近日,廣州市商務局發布了《廣州市支持汽車及核心零部件產業穩鏈補鏈強鏈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了支持構建安全可控的產業鏈供應鏈體系、近地化構建“432”汽車產業園區新格局、提升汽車產業鏈自主創新與核心競爭力、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強化要素資源供給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一、支持構建安全可控的產業鏈供應鏈體系
(一)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發揮好由市領導任組長的汽車產業鏈供應鏈工作專班作用,梳理全市汽車零部件生產和供應情況,運用稅務、海關、電力等大數據源加強產業運行監測,及時分析解決產業鏈供應鏈問題,主動預判各種風險挑戰,積極應對“黑天鵝”“灰犀牛”事件。(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等及各區政府)
(二)建立產業風險管理預案機制。強化統籌協調,迅速應對疫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風險,緊急狀態下,在產業鏈供應鏈工作專班下成立應急工作組,建立市、區、企業三級線上線下“每日調度”機制。爭取國家和省支持,推動供應鏈重點企業清單區域互認,支持清單內企業在本區域及跨省、市供應鏈物流通暢,保障其用電用能。加快清單內企業貨物清關及轉運,保障港口、航空、高速公路等各類運輸通道暢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等及各區政府)
(三)深化實施“供應商AB近地化策略”。推動整車企業梳理關鍵核心零部件、重要物料“AB近地化”清單,支持可適配汽車零部件的電子、材料、軌道交通等領域企業納入清單,政企聯動開展產業鏈供需對接,吸聚核心供應商在本地及周邊區域布局,共同補齊供應鏈短板。鼓勵市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鏈主”企業牽頭搭建集采平臺,降低采購成本,提升近地化率,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實現供應鏈安全布局。
對新投資承擔“AB近地化”功能或優質的制造類項目,市在區支持的基礎上,視項目先進性、緊缺性等因素,對項目予以適當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等及各區政府)
對“鏈主”企業牽頭搭建的汽車零部件集采平臺,支持平臺引導整車企業及核心供應商等積極參與聯合采購,降低采購成本,提升近地化率。(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四)建設專業化供應鏈物流體系。市區聯動引進培育一批綜合型重點物流企業和服務技術型重點物流企業,為固定客戶以及大型商業客戶提供全流程、全方位、全環節物流服務,提供管理、信息技術以及物流咨詢和物流過程控制等支持協助。
認定一批汽車產業領域的“廣州市重點供應鏈服務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融資、人才落戶等方面綜合支持,優先納入產業鏈和金融鏈合作清單,組織重點物流企業與金融機構開展供需對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建設一批與制造業融合且具有公益屬性的供應鏈物流公共服務平臺,鼓勵大型交通運輸、生產制造企業將自營物流面向汽車產業等重點領域提供公共物流服務,對符合條件的供應鏈物流公共服務平臺,按相關規定對年度平臺實際投入給予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發展改革委等)
支持社會組織、物流公司等機構、企業參與協調跨省市運輸、應急物資保障等問題。引導企業應用粵商通APP、廣州企業12345熱線等各類平臺辦理電子通行證。對于緊急響應且作出貢獻的平臺機構或物流公司,“一事一議”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國資委、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
(五)鼓勵緊缺部件、材料適度庫存儲備。支持各區在汽車產業等大型工業園區自建云倉儲、戰略緊缺物資倉庫等具有公共服務功能的基礎設施,通過租金減免等方式吸引優質企業進駐運營并提供專業化、市場化倉儲物流服務,鼓勵擴大服務對象,拓展盈利模式。推動國有企業自建一批倉儲設施,常態化儲備緊缺部件和物料。引導汽車重點企業在一般性庫存基礎上,適當調高芯片、電子器件、重要原材料等核心零部件及關鍵資源的儲備規模,提高供應短缺風險應對能力。支持一級供應商在廣州地區建立二、三級供應商零部件倉庫。
新建汽車產業園區須規劃預留適當比例用地用于倉儲物流。鼓勵相關產業基金支持倉儲設施項目建設。鼓勵廣州銀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倉儲設施建設、緊缺零部件存儲等項目提供信貸支持。(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國資委、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二、近地化構建“432”汽車產業園區新格局
(六)打造4個自主品牌創新基地。充分發揮屬地車企牽頭引領作用,大力建設番禺、花都、黃埔、南沙等四個“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自主品牌創新基地(電子集成系統產業綜合基地)”,鼓勵各區制定實施汽車產業發展高層次人才經濟貢獻獎勵政策。統籌用好財稅、人才、土地、能耗、環保指標傾斜等政策,一基地一方案推動差異化發展。(責任單位:相關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等)
(七)建設3個汽車核心零部件產業園。聚焦智能、網聯、新能源等重點方向,按照零部件與整車產值比不低于0.5:1的中期目標,支持增城、白云、從化等區發展汽車電子等核心零部件產業。支持零部件產業園升級發展,打造區域性汽車檢測及試驗基地的產業服務中心、國際一流的汽車協同創新中心。(責任單位:相關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
(八)對口共建2個汽車零部件產業園。用好幫扶政策,推動廣清、廣梅產業園積極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汽車整車和核心零部件企業,實施產業梯度轉移。車企聯動加快建設廣深惠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協作辦,廣州對口幫扶梅州指揮部、廣州對口幫扶清遠指揮部等)
三、提升汽車產業鏈自主創新與核心競爭力
(九)開展協同創新。推動車規級芯片設計、測試和生產,支持智能駕駛、智能座艙、整機控制三大平臺以及“三電”核心系統等關鍵技術研發。市科技部門每年在部門預算中安排不超過5億元,專項用于支持汽車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及適配汽車零部件的相關企業開展核心零部件和關鍵技術聯合研發,單個項目財政資金支持額度不超過1億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等)
(十)提升關鍵核心技術通用性。以汽車電子撬動電子產業整體發展,加強關聯產業鏈的一體性和通用性。支持國家級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研發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領域的關鍵共性技術和核心通用零部件,增強智能網聯汽車電子相關技術、產品的跨車型適配性和跨產業通用性,推動汽車相關研發成果延伸應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等)
(十一)推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籌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綠色循環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園,開展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試點、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產業試點示范。每個試點示范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不超過30%的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億元,同時給予試點示范項目5年貸款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十二)加大引優育強。著力強企補鏈,積極利用股權投資方式吸引項目落地,借“基”行事,以“投”促引,探索“投貸聯動”模式。引進汽車核心零部件一級供應商,組織整車企業年度供應商大會。鼓勵整車企業通過導入新車型、引進新投資等方式,提升產能利用率和用地效益。
支持新引進核心零部件企業優先納入整車供應鏈體系,鼓勵“鏈主”企業開放應用場景,協同加大技術和產品適配力度,“大手拉小手”促進新引進企業快速成長。(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等及各區政府)
支持汽車及核心零部件領域的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聚焦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改造、綠色化提升,定期遴選一批優質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申報國家、省、市“專精特新”企業資質評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等及各區政府)
支持引進新投資20億元以上的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整車制造項目、新投資10億元以上的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研發項目、汽車及核心零部件領域的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項目,市在區支持的基礎上,視項目先進性、緊缺性等因素,對項目予以適當支持。對本地整車及零部件企業的增資或擴產項目視同新引進項目。(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等及各區政府)
(十三)推動“軟件和硬件協同定義汽車”變革。鼓勵整車企業搭建電子電氣架構、整車基礎軟件、智能座艙軟件、自動駕駛軟件等全棧研發體系,重點突破高精度地圖、軟硬件整合和軟件算法三大核心技術。支持整車企業前裝、配置超前的硬件,通過在線升級持續獲取軟件服務增值。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L3自動駕駛及以上級別的車型,按照每個車型1000萬元給予整車企業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
四、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十四)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聚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大力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拓展示范應用場景和規模,推動一批整車制造申請國家新能源汽車準入許可。
支持優化新能源汽車通行環境,新能源汽車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充電的,或進入中心六區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充電的,按相關規定享受免費停車優惠。出臺新能源汽車應用、通行等方案細則,從市場需求側引領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等)
支持購置使用新能源汽車,對在個人領域推廣應用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相關規定給予綜合性補貼。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車運行動態監測機制,進一步深化新能源中小客車指標申請信息服務工作。支持汽車金融、二手車交易、維保美容、數據增值等后市場發展,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車“三電”維修等售后市場,探索建設汽車博物館、汽車主題公園,弘揚廣州汽車文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等)
支持建設廣東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聚焦市政、環衛、物流等重點場景,加快燃料電池重型卡車、專用車、公交車示范運營,統籌使用國家、省、市各級財政資金,重點支持關鍵零部件產業鏈技術創新和提升產業化能力、氫氣供應、燃料電池汽車等領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等及各區政府)
(十五)支持動力電池技術突破。支持動力電池多元化發展,推動電池制造逐步向小輕型化、多樣化、時長化、環保化發展。鼓勵市內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提升產品競爭力,對重點電池項目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等)
(十六)支持構建“一快一慢”充電設施體系。推動現有公共充電站點轉型升級,鼓勵超級大功率直流快充設施按加油站模式布點建設,在居住社區和地下停車場全面推進布局智能有序慢充系統。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快充設施和換電設施發展,統籌使用中央和省下達我市的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補貼資金,對超級大功率直流快充設施、換電站給予建設補貼。(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
五、強化要素資源供給保障
(十七)保障用地用房。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優先將汽車產業項目列入市重點建設項目。汽車產業項目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其中列入重點建設項目的專項保障建設用地指標,未列入重點建設項目的優先統籌保障建設用地指標,加快辦理用地報批手續,滿足4個創新基地和3個核心零部件產業園建設發展的用地需求。相關區政府應編制“4+3”基地園區規劃,提出新增用地與存量盤活的土地資源整合方案,促進批而未供用地與項目用地需求銜接。支持汽車產業園內“鏈主”企業、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等市場主體的產業項目優先納入新型產業用地(M0)試點。(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等及各區政府)
推動“4+3”基地園區內村鎮工業集聚區整治提升,針對性地建設一批與項目、企業、生產線精準對接的“量身定制”廠房和用于研發設計、中試測試等的“非標用房”。對解決企業用房較好的區,在建設用地指標、項目引進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加快推進園區周邊道路、公交地鐵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十八)加大資金投入。用好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的財政資金,通過股權投資、項目獎補、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汽車產業穩鏈補鏈強鏈項目的扶持力度,推動4個創新基地和3個核心零部件產業園建設發展。支持設立總規模100億元的廣州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金,吸引整車及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等社會資本參加,用于支持企業擴大生產,招引外地優質企業、項目落戶我市。設立子基金跟投汽車及核心零部件技術攻關項目,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充分利用市“鏈金合作”金融機構2300億元授信額度,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十九)培育人才隊伍。大力引進包括院士、海外科學家、科技型企業家等在內的汽車產業相關高層次領軍人才,圍繞汽車產業重大需求或關鍵技術難題,面向全球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來穗創新創業。對符合條件的領軍人才及高級管理人才,市、區統籌強化住房保障,各區按有關規定解決子女入學問題。建立面向全體汽車產業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構建政府、學校、企業和社會“四位一體”的汽車產業高技能人才培訓體系,加快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廣州市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人才聯合會等社會組織的人才、技術、項目、信息資源共建共享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校加強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學院、汽車相關學科專業建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等及各區政府)
(二十)優化用能保障。重點保障汽車產業用水、用電、用氣需求,加快汽車產業基地園區周邊水電氣網建設改造。落實國家、省有序用電工作要求,完善用電政企聯動工作機制,實施錯峰用電時,對重點汽車企業給予優先用電保障。統籌用好能耗指標、排放容量,保障汽車產業鏈重點園區、重點企業新建和技改項目的用能、排放需求,優先實施節能審查。積極爭取省政府支持4個創新基地和3個核心零部件產業園建設,對列入省、市重點項目的高能耗自主品牌汽車及零部件項目,差別化、精準化完善能耗考核方式和范圍。分解下達節能環保約束性指標時為汽車產業鏈企業發展預留合理空間。疫情期間汽車企業尤其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水、用電,可實施階段性緩繳費用,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水務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廣州供電局等及各區政府)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關支持、補助和獎勵等應按照規定程序納入各相關部門管理的資金實施細則、管理辦法、申報指南等文件中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