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七部門印發《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30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量的50%左右。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為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長三角以及汾渭平原。
推進交通運輸協同增效
加快新能源車發展,逐步推動公共領域用車電動化,有序推動老舊車輛替換為新能源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探索開展中重型電動、燃料電池貨車示范應用和商業化運營。
到2030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量的50%左右。
加快淘汰老舊船舶,推動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船舶應用,加快港口供電設施建設,推動船舶靠港使用岸電。
此外,還將完善減污降碳法規標準。制定實施《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推動將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納入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制修訂相關排放標準,強化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研究制訂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制定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可行技術指南、監測技術指南。完善汽車等移動源排放標準,推動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